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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3-11-2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概况:

为加强公司铝灰渣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立足韶关,服务全省,进一步强化广东省铝灰渣利用处置能力保障,消除非法跨省转移处置行为,实现铝灰渣规范管理、彻底消除铝灰渣堆存带来的环境风险、促进我省铝材行业健康发展,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选址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经济开发区A5区,实施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对铝灰渣进行综合利用,生产炼钢脱氧铝渣球和水泥用铝质校正剂、陶瓷工业用煅烧高岭土等产品。

项目内容主要为利用公司危废仓、铝灰预处理车间、铝灰反应车间、锌合金车间等建筑,布置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设备,对铝灰渣进行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土建仅建设铝灰渣原料缓冲仓2个,总容积1000m3,项目实施后公司铝灰渣综合利用能力达到18万t/a。项目劳动定员50人,拟由原锌合金车间、铝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人员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300天。

项目地址: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经济开发区A5区

项目性质:改扩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内容简单,仅少量的设备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是环境空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声环境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生态环境污染。随着工程的竣工,工程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会逐渐减弱或消失。施工人员拟聘请当地建筑施工队人员,不设施工营地。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无新增生活污水;从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来看,全厂仅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曲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北江,各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从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情况来看,纳污水体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可见现有工程对纳污水体环境影响不大。拟建工程无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因此项目实施后总体工程对纳污水体的环境影响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铝灰雷蒙磨、球磨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和粉尘中的氟化物,以及水解、水洗过程产生的氨,高岭土产品烘干煅烧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煅烧高岭土产品破碎磨粉产生的粉尘。其中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水解产生的氨和氢气用于烘干煅烧,水洗球磨产生的氨采用水喷淋循环吸收,烘干煅烧废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主,回收的氨气和氢气为辅,尾气采用SCR脱硝处理,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技术可行,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75~90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铝灰预处理集尘灰(S1)、铝灰预处理除尘器废布袋(S2)、原料废吨袋(S3)、高岭土产品除尘器废布袋(S4)、产品包装废吨袋(S5)和循环水池沉淀物(S6),其中S1、S2、S3为危险废物,S1进入后续生产水解,S2、S3定期漂洗干净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S4、S5为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废仓具备防雨、防渗漏、防扬散条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项目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体现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贮存措施满足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固废防治措施总体可行。

5)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铝灰渣、氨及氨水,项目主要事故风险是涉氨塔罐泄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现有工程设有2个总容积为520m3的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根据公司多年的实际运行状况,通过实行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加强监督,该公司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几率和强度很小。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对策建议。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各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浆化、漂洗用水及废气喷淋吸收用水,用水除反应耗用、蒸发损失和循环使用外,其余全部进入产品;废气喷淋吸收用水成为氨水,用于炉窑脱硝,无生产废水排放。循环水中的盐分将随着循环次数的增加而富集,为此,建设单位拟定期将循环水利用铝合金熔炼炉烟气余热进行蒸发处理,蒸发得到的工业盐外售相关厂家生产精炼剂。

本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循环水蒸发处理,技术可行。

2)废气治理措施

工程废气主要为铝灰雷蒙磨、球磨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和粉尘中的氟化物,以及水解、水洗过程产生的氨,高岭土产品烘干煅烧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煅烧高岭土产品破碎磨粉产生的粉尘。其中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水解产生的氨和氢气用于烘干煅烧,水洗球磨产生的氨采用水喷淋循环吸收,烘干煅烧废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主,回收的氨气和氢气为辅,尾气采用SCR脱硝处理,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技术可行。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雷蒙磨、球磨机、筛分机、破碎机、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噪音,其噪声声级在7590dBA)之间。噪声防治对策应该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

1)企业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

2)对于风机拟设进出口装消声器,设置局部隔声屏障等消声降噪措施。对于水泵,采用基础减振、加隔声罩的措施降低噪声源。

3)另外在厂房车间周围建设绿化带,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铝灰预处理集尘灰(S1)、铝灰预处理除尘器废布袋(S2)、原料废吨袋(S3)、高岭土产品除尘器废布袋(S4)、产品包装废吨袋(S5)和循环水池沉淀物(S6),其中S1、S2、S3为危险废物,S1进入后续生产水解,S2、S3定期漂洗干净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S4、S5为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体现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贮存措施满足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是可行的,现有工程运行以来,未发生过因固体废弃物处理不当引起的污染事故,因此固废防治措施总体可行。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综合结论

广东金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方案,经预测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在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1-6482999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6号办公房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金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新闻中心(http://www.guangdongjinyi.

com/cn/gsxl/list_12.aspx)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金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铝灰渣扩建报告书公示稿

2.公众参与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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